关于做好苏州市第二届“十佳离退休干部”和“十佳敬老好儿女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
【发稿时间 :2013-06-04 17:15 阅读次数:

各有关单位、社区:

 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,全面做好新时期离退休干部工作,积极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建言献策,充分发挥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和各种优势。同时,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充分发挥家庭成员服务离休干部的重要作用,根据苏州市委老干部局的部署,现就在苏州市开展 “十佳离退休干部”和“十佳敬老好儿女”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推荐范围

  1.十佳离退休干部的推荐范围:全市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,其中退休干部为县处级以上。已获苏州市第一届“十佳离退休干部”荣誉的,不再参评。

  2.十佳敬老好儿女的推荐范围:全市离休干部子女,包括儿媳、女婿。已获苏州市第一届“十佳敬老好儿女”荣誉的,不再参评。

  二、推选条件

  十佳离退休干部的推选条件:

  1.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坚持用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武装头脑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;

  2.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,积极宣传党在新时期的各项方针政策;

  3.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在社会主义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和党的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,成绩突出;

  4.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,引导广大青少年知党史、感党恩、听党话、跟党走;

  5.家庭成员互相尊敬,互相关心,团结向上,和睦相处,子女及家属模范遵纪守法,积极为社会做贡献。

  十佳敬老好儿女的推选条件:

  遵纪守法,爱党爱国,与长辈相处融洽;家庭和睦,长幼和谐,处理家庭关系出色;家风正,孝德好,为离休干部安度晚年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事迹感人;常年侍奉多病、瘫痪离休干部,任劳任怨,受群众称赞;等等。

  三、推荐要求

  各单位、社区要根据推选条件,结合“七一”慰问,开展一次走访活动,了解离退休干部及其家庭情况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并填报《苏州市“十佳离退休干部”推荐表》和《“十佳敬老好儿女”申报表》,主要事迹介绍不少于1500字,电子表格可于太仓市委老干部局网站通知栏下载。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本一并于7月20日前报太仓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。联系人:朱静;联系电话:53521075;邮箱:tclgbtc@163.com。

中共太仓市委老干部局

2013年6月3日

附件1:苏州市“十佳离退休干部”推荐表

附件2:“十佳敬老好儿女”申报表